论文进展报告
最新公告
环节介绍
针对博士研究生设置的学位论文进展检查环节,用于强化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与监管,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东师校发字〔2022〕16 号)要求,未完成预答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须按要求参加论文进展报告;计划申请结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要求进行。
报告程序
研究生本人须在研究生培养环节系统(https://py.nenu.edu.cn)中提出申请,核查学业进展情况,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并提交本阶段学位论文初稿。
论文进展报告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成立论文进展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 2 人为非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建议邀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组长应由非博士指导小组成员担任。
报告可采取现场汇报和书面评阅两种方式之一,需提前一周在系统中填报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审查小组成员、现场汇报的时间和地点(书面评阅可不填)等信息。
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结果可认定为同一学期论文进展报告审查结果,无需重复进行论文进展报告。
报告表内容
论文进展报告重点检查研究工作是否达到开题报告和前版论文进展报告提出的预期要求,全面描述和评价研究相关的阶段性成果、研究方法与过程,以及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进度和调整情况;阶段性结论和创新成果;待研究的主要问题及研究方案;下一步研究内容和工作计划。
论文进展报告审查小组决议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连续 2 次未通过将给予学业预警。报告要求用宋体小四,A4 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审查合格的报告由学院存档并作为学业预警材料之一。
系统操作流程
论文进展报告申报(学生):在培养环节系统的“论文进展报告申报”菜单中上传论文附件和进展报告附件。
论文审核(导师):在“论文进展报告审核”列表中对申报进行审核,可“通过”或“驳回”,被驳回的学生可修改后重新提交。
组织答辩(会议秘书):导师审核通过后状态变更为“待组织论文进展报告”,填写组织信息、添加报告学生名单和审查小组人员名单。学生、教师、研究生秘书、主管院长均可组织。
组织答辩审核(研究生秘书):答辩组创建后由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状态变更为“待结果录入”。
结果录入(会议秘书):录入论文进展报告审查小组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及审查结论。
确认结果并申报花脸稿(学生):确认结果录入信息无误后,上传花脸稿、论文稿、论文进展报告审批表及修改说明。
花脸稿审核(导师):导师审核学生提交的花脸稿、论文终稿、审批表和修改说明,审核通过后状态变更为“待院长审核”。
主管院长审核:主管院长审核通过后,本次论文进展报告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