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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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介绍
中期考核主要针对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检查研究进展与科研能力,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分流机制。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东师校发字〔2022〕19 号),学校对博士生开展中期考核。
考核对象为当级学术学位博士生及此前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学术学位博士生。硕士研究生一般无全校统一中期考核环节(部分学院自行组织进展检查)。
中期考核从博士生二年级开始,每年举行一次,对博士生入学以来的课程学习与研究进展进行全面的考察。
考核方式与组织
中期考核可采取资格考试(笔试)与现场答辩(面试)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具体形式由各学院(部)制定实施方案确定。
学院(部)原则上以一级学科组成专家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并邀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重点对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和研究进展进行全面考察,当场做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劝退"的评价。
中期考核公开进行,需提前一周公布考核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对各学院(部)中期考核实施情况进行质量督导。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劝退四类,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5%,暂缓通过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 15%,劝退不设比例。
考核程序
博士生本人应于中期考核 7 天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导师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指导准备。
考核结束后,博士生须在研究生培养环节系统(https://py.nenu.edu.cn)中上传中期考核表,并根据专家意见持续完善论文研究。
学院(部)将中期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在系统中完成考核结果填报,纸质统计表报送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考核结果运用
博士生在修业年限内最多参与 3 次中期考核,连续 3 次未能通过考核的博士生,将劝其终止博士学业,并根据学业完成情况选择适合的分流渠道。
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本年级的第一次中期考核,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作暂缓通过处理,暂缓通过将占用一次中期考核机会。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通过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在原有基础上作相应提高;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在修业年限内保持不变。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或申请缓考的博士生,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时,最高考核结果可以是"优秀"。
申诉机制
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部)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将在最近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