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026/9/4大约 2 分钟约 729 字
贷款简介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另一种模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可通过本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我校的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申请流程
银行卡办理
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统一为学生办理银行卡开户及激活,学生按校区通知的时间地点集中办理;无法按时办理的,可持学生证、身份证在工作日到自由大路支行柜台办理。
续贷学生直接在手机银行完成助学贷款申请即可,不需要重新开卡。
网上申请
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本人学生证(新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户主页以及学生所在页。
学校审核学生申请信息;通过审核的学生确认贷款信息后,在手机银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并妥善保管入学验证码。
学校录入学生提交的入学验证码完成入学确认,银行系统确认后及时放款。
贷款核心细则
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上限为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上限为25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利率与补贴
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
还款安排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还本宽限期
学生毕业后,享受5年还本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合同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违约责任
贷款的违约后果非常严重,主要包括:
产生罚息,增加经济负担。
违约行为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对未来的金融活动(如贷款、信用卡)和个人发展(如求职、升学)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恶意拖欠或违约情节严重者,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