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评定
必须是非公费师范专业的全日制在籍本、预科生及公费师范专业中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含残疾人家庭)、特困供养情况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满足学费、住宿费需求;同时,原则上专业学费每年 13000 元以上的学生不能申请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评级
在收取和评审《东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学校会将资助对象评定为一般、重点、特别三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