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申请与评审
2023年9月23日大约 2 分钟约 467 字
申请范围
当学年学校评定的本科资助对象 (不含公费学生·专项)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发展规划切合实际且确有必要,学年目标清晰可达,能合理使用资助资金;
本学年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总时长不少于 100 小时。
申请材料
学生需填写《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助学金用途
学校助学金可用于学年内的生活补助、能力提升、资格证考取、学科专业竞赛、学术论文发表、出国 (境) 交流、兴趣爱好发展等学年内各方面需求和计划。其中,生活补助的申请份额不得超过 50%。
资助标准
结合资助对象人数、资助类别、学费标准,综合考虑不同年级资助对象获奖学金资助机会、参与勤工助学活动机会、阶段性专项成本 (如求职阶段) 及其它相关实际情况,确定本学年学校助学金上限资助标准。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对应学费标准、年级阶段、资助对象类别上限资助标准额度内,提出本人具体申请额度。
评审与发放
学校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共发放十个月,其中寒假、暑假 (2月、8月) 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