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接收推免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一、接收专业
具体专业信息详见《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推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 推免硕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上述 7 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提出更高要求。
(二) 直博生
在满足“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前 7 点基础上,还须符合接收直博生的招生院部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接收程序
(一) 预报名
9 月 8 日起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拟申请 2026 年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推免预报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
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所列学科专业主要为我校 2025 年接收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学科专业,仅供预报名期间使用。最终录取学科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推免预报名系统
(二) 正式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须登录该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与待录取等环节。
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在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向允许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招生院部规定时间内回复,否则招生院部可撤销相关通知。
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未经过该系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三) 复试
各招生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内容、流程等由各招生院部自定,详见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的推免接收复试细则。
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及具体复试要求由各招生院部自定。
(四) 接收
我校将在 10 月 10 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推免生正式获得我校研究生录取资格。
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任何形式的接收函,预计将于 2026 年 7 月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
四、报考类别、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 5 年,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 万元/生。
收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可查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研究生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2026)》,该方案适用于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且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从 2026 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
五、其他事项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研衔接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推免接收参照此办法执行。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招生办法另行制订发布。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等),应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另行报名。
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后续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099608,yzb@nenu.edu.cn。“东师研招”微信服务号将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申请、接收专业、课程、导师、跨学科判定、复试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及咨询方式》。
其他咨询方式
学籍问题: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431-85099629
学制及培养环节: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0431-85098152/9602
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0431-85099691
住宿问题: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0431-85099717
学位授予:学位办公室,0431-85099638
学费问题:财务处,0431-85099359
就业问题: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00-998-7757
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来源: 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