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退学处理:
长学期选课未达到 10 学分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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