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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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学士学位介绍
联合学士学位,指依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设立的、由两所国内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合作培养并授予的学士学位。
联合学士学位应根据校际合作办学协议设立,由合作高等学校共同制定联合培养项目和实施方案,并报合作高等学校所在地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联合培养项目所依托的专业,应是联合培养单位均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并通过高考统一招生录取(招生时会对项目的联合培养性质予以说明)。
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应符合联合培养单位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学位证书由本科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可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别
联合学士学位是“国内高校与国内高校”之间的校际合作培养;中外合作办学则是与境外高校合作,学生修满双方学分后可获得两校各自的学位证书(如我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双学位”模式),二者不是一回事。
我校有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吗?
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与双学士学位项目类似,均通过高考统一招生录取,学生个人无法自行申请修读。
我校目前未开设高校间的联合学士学位项目。需要注意区分三件事:学校现有的双学士学位项目(如陆家羲数理基地班、政治学与行政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经济学-统计学)是校内学院之间联合培养;与境外高校的合作属于中外合作办学;而联合学士学位特指国内高校与国内高校之间的校际合作——三者并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