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学士学位
原创2024年7月28日大约 2 分钟约 641 字
辅修介绍
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逐步推行辅修专业制度,支持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其它本科专业。高校应研究制定本校辅修专业目录,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原则上,辅修专业学生的遴选不晚于第二学年起始时间。辅修专业应参照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确定辅修课程体系、学分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要结合学校定位和辅修专业特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形成特色化人才培养方案。要建立健全与主辅修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与资源配置、管理制度联动机制。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应制定专门的实施办法,对课程要求及学位论文 (或毕业设计) 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是否可以辅修
获得学校支持的跨学院辅修培养只有数学学院和物理学院联合开展的陆家羲试验班。其中数学学院和物理学院各 15 人,可在毕业时自动授予另一学院的辅修学士学位。
部分学院也明确注明鼓励学院内的专业辅修。
原则上,您可以辅修任一专业的学士学位,只需要满足人才培养计划上的修读要求即可。
实际上,由于两校区的通勤大于课间时间且选课系统默认不允许跨校区选课,因此您可能无法辅修另一校区的专业。此外,由于辅修学士学位需要向辅修学院提交毕业论文并参与答辩,您仍需要提前联系并获得对应学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