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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奖学金评审说明

Mr.Hope原创大约 3 分钟约 765 字

评审说明

  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资助中心评定,需为学校确定的资助对象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余奖学金由学生处评定。

  2. 学年内学年奖学金不可兼得,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斟酌申报。(例如在社会奖学金中,评选上宝钢奖学金后则不可再参与明德奖学金与叶圣陶奖学金评选)。

  3. 宝钢优秀学生奖每年人数不定,通过综合数据决定。2016 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全校共评选 5 名,本科生评选 4 人(含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 1 人),研究生评选 1 人,奖励金额为 10000 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评选出后需参与宝钢基金会评定,评定后可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金 20000 元。

  4. 明德奖学金从在校公费师范本科学生中评选,(每年评选以每学年上学期成绩为参评成绩)。原则上,参评者成绩须在当年度专业排名前 20%。获得明德奖学金的同学自动成为明德社成员,参与组织相关特色活动。明德社于 2016 年开始设立明德助学金,倡议每位成员捐赠 20 元用于资助学校贫困学生,以及为学习成绩在后 20% 的学生开展培训活动等。

  5. 叶圣陶奖学金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公费师范生(不含大一学生)中评选,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 20% (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6. 学年奖学金每年评选两次,在 6 月份针对毕业生评选。

  7. 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各项评奖评优:

(1) 本学年受处分的学生;

(2) 恶意欠交学费的学生;

(3) 来我校学习的交流生;

(4) 评奖学年出现挂科的学生(不含单项奖学金)

  1. 优秀学生从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2. 原则上单项奖学金(含少数民族齐飞奖)要求专业课成绩不挂科或挂科数不超过 1 门、每人每年获单项奖学金不得超过两项。

  3. 具体情况见附件。

相关文件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评审细则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评审细则.pdf 奖学金评审流程 奖学金评审流程.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