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6 年我校单独考试拟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招生学院(部)咨询方式、考试科目、学位类型等信息均可在此查询。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毕业时间在 2022 年 9 月 1 日以前;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毕业时间在 2024 年 9 月 1 日以前。
(五)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 考生须为中小学教师,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丰富实际工作经验。
(七) 已获所在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三方(东北师范大学、工作单位和个人)定向合同。在学期间不调转工资、人事档案及户口,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收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可查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四、报名
(一) 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方案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单位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2207 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
考生须提交下述资格审查材料,未按规定填报、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均无法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在硕士网报模块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②《东北师范大学 2026 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③两名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信》;④获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学历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相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⑥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研招网
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二) 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并完成在线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2207 长春市教育考试院”网报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 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33 教育综合,其他均为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二) 复试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相关规定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复试时间在 2026 年 3 月底或 4 月,具体复试安排以复试前各招生学院(部)官网公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六、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其他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 2026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099608,yzb@nenu.edu.cn
相关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来源: 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