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费医疗
简介
制度现状
自 2008 年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以来,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统一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解决(2016 年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后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与此同时,大学生的日常门诊医疗一直由学校(校医院)承担,即“大学生公费医疗”,与城乡居民医保并行。国办发〔2008〕119号 明确要求“继续做好大学生日常医疗工作”,这一并行安排至今延续;国家近年仍在强调加强高校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校医院)建设(如发改办就业〔2024〕1096号)。
具体到我校,校医院面向在校学生提供门诊公费医疗和补充报销(如公费医疗本),通常需先经基本医保或商业补充保险结算,再凭剩余票据按校医院规定办理。
以上为学校及校医院本地安排,若最新政策或校内安排有调整,以学校及校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公费医疗
公费医疗是我国历史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公办高校在校学生实行的一项免费医疗保障制度,由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1989 年发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将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纳入公费医疗体系。
2008 年医保改革后,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担,但日常门诊的公费医疗(由学校/校医院提供)一直保留,与居民医保并行,并非整体取消。
面向对象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预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公费医疗本发放范围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医疗方式
门诊治疗
住院治疗
转诊及转院
相关政策
仅供参考
以下报销比例、上限等为校医院公费医疗补充报销的本地安排,具体以学校及校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医保待遇
在学校公费医疗报销目录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 70%左右。
住院 (含转院) 报销比例: 90%左右 (限甲类和丙类检查和药物) 。
报销上限: 6 万元,重大疾病报销需学校特批。
报销材料
学生医疗证、转诊单、诊断单、收据、复写处方 (详细介绍请参照校医院发放的《学生医疗手册》)。
报销地点、时间
时间: 根据校医院安排,每周五上午到校医院登记。
地点: 校医院医务科
咨询电话: 0431-85098601
两个报销前提
门诊经校医院转诊或校外急诊就医 (盖急诊章)
Mr.Hope 提示
因急诊未在校医院提前报备的,请务必记得盖急诊章或确保有其他证明急诊就医的材料。
办理流程
学校医院为学生办理,发放公费医疗本
医保报销完毕之后可以办理公费医疗报销
不要忘记大学生公费医疗
在遇疾病、伤害等需要校外就医时,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先去校医院治疗。
如校医院不能治疗则在校医院备案,至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院就医,尽量去三甲医院就医。
因急诊需在校外就医,到校后到校医院进行登记。
通过基本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费用仍然可以在校医院报销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