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的档案处理
原创2023年9月22日大约 2 分钟约 552 字
出国留学时档案处理
按国家政策,出国留学的学生档案应放置在原籍地人才市场。需提前与对方确认好是否接收档案以及邮寄方式。学校只能提供 EMS 邮寄方式。(自 2017 年来,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仅接收从户籍地人才市场转入的留学生档案。)
未就业未升学的档案处理
就读专业并非公费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至原籍地人才市场,也可以根据个人特殊需求申请缓档,留校保存两年。
建议拟到外地就业的学生,毕业时将档案转递至原籍人才,以方便用人单位的审档用档。
若选择缓档,毕业生需在两年内调档。
公费师范毕业生则需根据各省教育厅的政策转递档案。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向个人收取档案保管费,且人才服务机构可以对人事档案做职称认定、工龄计算、转正定级或出具各类证明,而学校档案馆无以上职能。
本校保研、考研档案的处理
直接在系统内填写转递到东北师范大学档案馆即可,接收人李老师,电话 85099149。
未获得落户许可
比如去北京/上海/深圳工作,三方协议已签,但落户许可还要等几个月导致无法排遣。
因进京函等客观原因需要短期缓档的同学,如接收档案信息确定,可正常填报档案转递系统,但需要在接收单位后括号备注“缓档”字样。
若报到证需要改派,等报到证改派成功后,持报到证到档案馆 108 室办理装档及调档。
若报到证不需要改派,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办理调档(电话: 0431-85099149),暑假期间需在值班时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