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
2026/8/28大约 1 分钟约 422 字
受理范围
学校纪委受理反映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教职工不依法依纪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违背道德操守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提倡实名举报,反映人应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
不予受理情形
对党组织关系不在学校的编制外人员的反映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举报方式
学校纪委停止使用互联网邮箱和办公电话作为举报受理渠道,反映问题请通过邮寄或当面反映。
邮寄举报:通过邮政平信、邮政挂号或 EMS 寄递举报材料。
当面举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纸质信访材料,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当面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
来访接待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行政办公楼 520 室
来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5268 号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130024)
信息来源: 纪委办公室官网